环保法“长牙齿” 大气治理发生积极变化
2016/3/14 13:04
“我借今天的机会向媒体朋友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1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保持一贯对媒体亲和的态度,就社会关心的“环保执法”“大气土壤水体治理”“环保机构改革”等热点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回应承诺:环保法长出了“钢牙利齿”
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陈吉宁曾斩钉截铁地表示,一部好的法律不能成为“纸老虎”,要让它成为一个有“钢牙利齿”的利器,关键在落实,要让企业懂得,守法不是高要求,而是底线。
一年来,环保法的实施情况究竟如何?“我们认为还是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的成果。”陈吉宁在记者会上主动回应。“去年我们加大了督政和公开约谈的力度,环保部对33个市(区)开展了综合督察,公开约谈了15个市级政府主要负责人。”陈吉宁说,这相当于牵住了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的“牛鼻子”,另外去年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715件,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7万余份,罚款42.5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34%。“大家说环保法‘长牙齿’,这是其中‘长牙齿’的一块。”
陈吉宁还用“高悬利剑”来形容环境司法的高压态势,去年环保部联合公安部、最高检对两起性质恶劣的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全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079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685件。
同时,陈吉宁也坦言环保执法中存在困难: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党委政府及部门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企业没有很好地承担环保主体责任;环保基层执法能力过弱。“部党组决定今年仍然作为环保法的‘实施年’,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使地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使企业守法成为常态”。
机构改革: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体制保障
目前环保管理体制面临较大问题:一些地方政府重发展轻环保,干预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大量存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这是对我国环境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
“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实现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坚强的体制保障,改革意义非常重大。”陈吉宁说,此次改革要实现“四个要”:要落实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环保责任,要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要进一步统筹跨区域、跨流域环境管理的问题,要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队伍的建设。
陈吉宁还谈到环保部内部的机构改革。“去年二月,中编办给环保部一个批复,撤销污染防治司和总量司,设置水、大气、土壤三个环境管理司,我们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广泛调研,形成了一个可操作的方案,这项工作近期已经启动。”他表示,这项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强化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环保工作的核心,通过水、土、气三个有明确质量要求的环境介质作为核心业务司,改善业务。
应对挑战:加大大气水体土壤治理力度
对于大气治理的成效,三个数据可以直观反映:优良空气天数、重污染天数以及全年的PM2.5浓度。“‘大气十条’实施以来,这三项指标都在发生积极的变化,去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陈吉宁说,下一步还将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用硬举措应对硬挑战。
2015年4月,国务院出台“水十条”,涉及35个方面、238项具体措施。“‘水十条’对我们2020年以前的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了全面的部署,这是一个顶层设计。目前已经有了细化方案,出台了一批配套政策,一大批治理工程也陆续出台,要把‘水十条’扎扎实实落实好。”陈吉宁认为,治水必须强化问题导向,要保证饮用水安全,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程监管。
现在已经出台了“大气十条”以及“水十条”,那么“土十条”何时推出?针对这个问题,陈吉宁透露说:“两年多来,我们已经修改了50多稿,3次征求省(区、市)的意见,5次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目前文稿已经基本成熟,下一步按照程序报批后就可以实施。”
——摘自《谷腾环保网》